陈德钦:DNAA判决使司法陷入尴尬

马华副总会长拿督陈德钦质问,打人者都已认罪,为何还要DNAA?难道是被打者的错?
他是针对近日一名穆斯林大叔掌掴一名正在用餐的华裔男子案件,被法庭判处“释放不代表无罪“一事,发文告表示,他相信这是许多人的疑问,为何被告已认罪,法庭却不让他受罚?
“我们了解法庭和总检察署有裁量权和斟酌权,但在团结政府组成以来,频繁的在受到高度关注的案件中行使这权力,已令司法的公信力备受质疑。”
“上星期(本月12日),涉及2100万令吉濒海战斗舰失信案的前海军司令阿末南利(81岁),同样被判DNAA,理由竟是精神不适宜接受审讯。相比之下,86岁的前财长敦达因,去年1月被控未申报71项资产,虽然多次进出医院,也没有得到特别对待以DNAA结案,直至他在11月病逝,控方撤案法庭判无罪释放。”
陈德钦指出,各种案件出现两种标准,令人对司法的公正中立产生怀疑,毕竟司法的公正性和一致性是维护社会信任的关键。
“我们希望有更进一步的说明,就算总检察署修改控状再提控,我们也希望未来DNAA的行使,能彰显司法的公正,而不是让人民产生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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