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执法效率,防污染河流事件一再发生
马华副总会长兼丹绒比艾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黄日昇博士指出,对付污染河流者的策略不应该只是停留在加重刑罚,反之应该加强执法效率,强化公众投报管道,才能更全面保护大马河流的干净与安全。
黄日昇认同内阁批准修订2006年水供服务工业法令(655法令),污染河流的罚款金额从之前的100万令吉将提高至最高1000万令吉并加上监禁的刑罚,因为河流是国人的食用和日常用水的来源,多次发生河流污染事件,已影响了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也造成生活不便,因此绝对不能妥协。
“政府除了提高刑罚,必需有更有效率的执法单位去执行,法令的生效才有意义,否则只是空谈。”
黄日昇是针对副首相拿督斯里法迪拉宣布,内阁已批准修订2006年水供服务工业法令(655法令),污染河流的罚款金额从之前的100万令吉将提高至最高1000万令吉并加以监禁,发表上述谈话。
黄日昇也呼吁政府也必须同步加速污染案件的提控过程,避免拖延,使污染河流者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受到法律的制裁。
“监控系统也应得到升级,加强对河流的日常监测,通过高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并制止污染行为;唯有这样,才能真正杜绝河流污染,确保我们的河流保持清洁与安全,并保障人民的健康与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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