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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社媒框架影响国家经济及声誉,需检讨框架内容

马华副总会长兼丹绒比艾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黄日昇呼吁政府,在制定社交媒体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的监管框架时,应采取更加谨慎和全面的态度。他强调,这项措施不仅仅是对相关企业和平台的一种政策调整,更是关系到马来西亚未来经济发展和国际声誉的重要决定。


黄日昇指出,社交媒体平台在当今社会的影响力不容小觑,的确需要对其运作负起责任,以确保公众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然而他强调,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涵盖了许多相关的管理和监督功能,关键问题在于这些法律是否得到了充分的执行与细化,而不是简单地通过设立新的监管框架来强制执行。


由谷歌、Meta、亚马逊及苹果等科技巨头组成的亚洲网络联盟(AIC)致函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表达了他们对大马即将落实的社交媒体和私信平台服务监管执照的担忧。


黄日昇表示,马来西亚的现行法律已具备相当严厉的约束力,政府应致力于加强这些法律的执行力度,而不是急于制定新的法律框架。现有的法律完全可以通过适当的调整和执法策略的优化,来达到更好的监管效果,确保社交媒体平台负起责任,而无需进一步加重企业的合规负担。


他进一步解释,全球化经济背景下,马来西亚在国际投资者眼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我们的经济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外资的推动和参与。如果政府在没有充分评估的情况下,贸然推出新的监管框架,特别是那些可能被视为侵犯言论自由、打击创新的措施,不仅会引起国内外广泛的批评,更可能直接影响到外资对马来西亚的信心和投资意愿。


“我们需要意识到,全球大多数国家并没有采取类似的监管措施。马来西亚不应开倒车,而是应该审慎地考量其长远影响。一个被视为限制重重和不友好的投资环境,将导致外资的撤离或减少,进而对我们国家的经济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


黄日昇呼吁政府与相关行业和企业进行深入对话,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所制定的政策既能维护公众利益,又不会损害国家的经济利益。他认为,通过加强与业界的合作,政府可以在不新增立法负担的情况下,优化现有法规的执行,达到更好的监管效果。


“我们必须在保障国家安全和言论自由之间找到平衡,并在吸引外资与规范市场行为之间保持良好的互动。只有这样,马来西亚才能继续保持其在国际社会中的良好声誉,并巩固其作为一个开放、包容和投资友好的国家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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