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马青促政府严惩违法部长
马青总秘书苏仪芳表示,针对2月3日南北大道新邦波赖往打巴路段发生车祸,有部长官车尾随在救伤车后通行的事件,政府不应该对此事装聋作哑,继续包庇部长违法的行为。鉴于该名涉案的部长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理应严惩他才能平息民怨,避免团结政府的形象受损。
她今日发文告表示,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和政府至今针对该名部长官车滥权的行为依然避而不谈,如此对自己同僚包庇的行为无疑是双重标准。
“法律应对每个人都是一视同仁,普通市民倘若尾随救护车,均已接获罚单,但为何至今仍没有对涉及部长采取行动?难道昌明大马的精神是只需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苏仪芳指出,根据网民谣传,涉及车辆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的官车,事发至今已超过48小时了,若谣传并非事实,有关部长或部门就应出面澄清,如果属实则应该为不良示范的举动道歉并接受惩罚。
苏仪芳强调,部长作为立法者和执法者更应该以身作则维护法治,而不是以身试法。由于该名涉案的部长已经为人民立下最糟糕的示范,如今东窗事发后,应敢作敢当,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公开道歉,而不是逃避责任。
“最为重要的是,首相必须就部长知法犯法一事向公众表态。并通过严惩该名部长,才能让人们看到昌明大马政府对犯法零容忍的决心,让法治精神在大马得以彰显。”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