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淡小地位符合宪法,三组织应尊重高庭裁决!
马华教育咨询委员会主席曾繁翀对3个组织入禀上诉,挑战高庭裁决华淡小地位符合联邦宪法的决定感到遗憾。
他促请3个有关组织,即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MAPPIM)、全国作家协会联合会(GAPENA)及马来西亚穆斯林联盟(ISMA),应尊重高庭的裁决,即华淡小的设立和存在并没有违反宪法,请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试图挑起华淡小地位的争议,挑战宪法名正言顺赋予华淡小的权利!
“事实摆在眼前,华淡小的存在并没有违反宪法,然而该3个组织却一再挑战高庭的裁决,挑战宪法赋予华淡小的保障,因此真正质疑宪法的是他们!”
他是于今日发文告,针对上述3个组织入禀法庭上诉,挑战高庭裁决华淡小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符合宪法的判决时这么表示。
他表示,宪法白纸黑字阐明,华淡小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是受到宪法第152(1)(a)条款和152(1)(b)条款保障。
“法官纳兹兰早前判决时已表明,华淡小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是受到宪法第152(1)(a)和第152(1)(b)条文保障。华淡小是1996年教育法令下的教育机构,它并非是公共或法定机构,而且教学语言不属于官方用途,因此并不是如该3个组织所认为的抵触联邦宪法第152(1)条文,即马来语为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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